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弹簧分会
第八届理事会换届选举的方案
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弹簧分会第七届理事会是在二〇一四年五月在上海召开的弹簧分会第七次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的,至今已任期届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弹簧分会七届六次理事长会通过的《关于弹簧分会理事会换届改选的意见》,现对本次理事会换届选举提出以下方案:
一、弹簧分会第八届理事会组成方案:
1、弹簧分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原则上由四十三家会员单位组成,并设
理事长单位一家,副理事长单位十家。
2、理事单位及正副理事长单位的组成要考虑弹簧行业的弹簧制造企业、材
料(包括辅料)加工企业和弹簧加工、试验、检查等设备仪器的制造企
业以及科研机构等。
二、理事单位以及正副理事长单位的组成考虑因素;
1、考虑其综合实力、影响力、服务力,要考虑各区域中的代表性;
2、考虑行业大中小型企业的代表性;
3、要考虑相关单位热心行业工作、积极参加行业各项活动、完成上级协会
及分会理事会交办任务的情况等。
三、理事单位任职的必备条件:
1、符合协会章程规定;
2、热心行业协会工作,按规定缴纳会费,凡在第六届期内有欠缴一年以上,以及两年不参加理事会活动的单位丧失被选举理事的权利;
3、副理事长单位应为行业内骨干企业或有代表性的企业;
4、满足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协会任职资格。
四、理事单位产生办法:
1、理事单位:由会员单位自下而上推荐或自荐,汇总后根据推荐情况,依
照理事单位任职的必备条件进行遴选,并按照综合因素进行考虑,由秘
书处提出四十三个单位的初步名单,提交七届理事会理事长会议审查,
下发至会员单位进一步听取意见,汇总确定预备名单,提交七届六次理
事会讨论决定候选名单,再由第八次会员大会通过为正式候选名单,提
交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
2、分会理事长单位由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领导听取会员单位意见
提出建议名单,并进一步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副理事长单位由会员单位
自下而上在考虑的理事单位中推荐或自荐,如所提单位不在所考虑的理
事单位名单中的无效。汇总上述正副理事长单位推荐名单后根据推荐情
况,按照综合因素进行考虑,由秘书处提出十一个单位的初步名单,提
交七届理事会理事长会议审查,下发至会员单位进一步听取意见,汇总
确定预备名单,提交七届六次理事会讨论通过,候选名单提交第八次会
员大会与理事单位采用无记名分别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
3、分会秘书长的产生:经新当选的理事长提名,第八次会员大会通过。
五、依照章程规定:
1、弹簧分会第七届理事会在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指导下负责第八
次弹簧分会会员大会的召开和第八届理事会的选举产生,七届秘书处承担
具体事务。
2、会员大会的召开和选举必须有多于会员单位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
候选的理事单位需得到到会会员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当选。
六、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弹簧分会第八次会员大会初定于二〇二〇年
五月举行
七、本方案经弹簧分会七届五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如遇与上级有关精
神不符,则按照上级规定办理。
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弹簧分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